出入厂区补充管理规定
日期:【2009年03月31日】 编号:【2009033101】 首页

出入厂区补充管理规定

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,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:

一、      本公司员工凭工作证进出工厂,无工作证者,警卫室有权拒绝其出入。

二、      工作时间内(早8.00—晚17.00),对外来宾进厂必须填写来客登记单,方可入厂。来宾离厂时,必须有被访人签字,方可离厂。

三、      17点以后不允许外来人员入厂,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厂。

四、      外来车辆进厂时,必须登记后方可放行,任何车辆不允许进入生产区,必须停放在办公楼前指定地点。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随意放行。(内部车辆除外)

五、      本规定既日起执行

淄博庄园塑料集团

09331

 

 


山东庄园塑料集团
综 合 办 公 室
2009年0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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